發布時間:2022-07-22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建筑業做優做強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22〕47號)要求,現將進一步優化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審批事項提示如下:
一、2022年8月1日起,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工程勘察、設計、監理甲級資質和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審批(重新核定事項除外)。申報相關要求參照《關于印發<浙江省深化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建〔2020〕11號)執行,審批流程和企業法定代表人承諾書詳見附件1、2。
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限鋼結構主體工程)的建筑業企業,可提交《資質證書換發申請表》(見附件3),申請換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三、特級施工總承包企業通過股權改革方式與國有企業合作設立的混合所有制建筑業企業(限1家企業),可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申請省級審批權限內的最高等級施工總承包和相應專業承包資質。上述取得資質不適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
四、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企業可將其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不包括已停止辦理的資質)轉移至省內全資子公司,申報流程及相關要求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執行。
附件:1.告知承諾制審批流程.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7月22日